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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州市关于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减噪的通告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2-11-8 12:25
标题: 湖州市关于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减噪的通告
  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英语听力等三项考试将于2012年9月15日-16日举行。

  湖州晚报消息: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英语听力等三项考试将于2012年9月15日-16日举行。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考生在复习、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确定2012年9月14日至16日为市区高考(微博)英语听力等三项考试环境噪声控制时段,其中9月15日上午8:30-10:00为特别控制时段。现就加强高考英语听力等三项考试期间市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考点(湖州中学、湖州二中、湖州中学莲花庄校区、菱湖中学、吴兴高级中学、南浔中学)周围、居民区附近所有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噪声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禁止夜间(晚20:00至次日晨07:00)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其中9月15日和16日全天禁止建筑施工作业。

  二、所有文化娱乐场所都必须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排放,确保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三、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夜间进行有噪声污染的装修活动;严格控制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四、严格控制机动车、船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禁鸣喇叭的规定,船舶必须遵守城市内河的禁航规定。

  五、特别控制时段内,禁止鸣放烟花爆竹和其他边界噪声超标的活动。

  六、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特别控制时段噪声污染控制监督管理部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环境保护局12369环保热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121999服务热线、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12319城建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

  七、特别控制时段内,城管、环保、建设、公安、工商、文化、交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切实加强噪声污染控制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严厉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希望各单位和广大市民顾全大局,积极配合,确保高考英语听力等三项考试顺利进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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